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滁州市民注意啦!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可选一地参保

Shelley  2018-04-27 09:30

[摘要] 今年6月1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今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可选择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不得在另一地同期参保。

好消息,
好消息~

今年6月1日,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
今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
可选择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而不得在另一地同期参保。

1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全日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保期间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
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在另一地同期参保。

《暂行办法》还规定

对于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用人单位、协议医疗机构,将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